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配(农)网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通知

2017-07-07 点击量:3571次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配(农)网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减少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的重复性劳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了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以下简称“核实”)工作。参与核实并非参与投标的前置必备条件,供应商可自愿报名。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工作安排,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将开展2017年配(农)网物资供应商核实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对象

本次核实对象为安徽省境内注册的“总部委托省公司实施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产品目录”供应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指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址。“总部委托省公司实施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产品目录”详见附件1

二、核实报名

1.核实报名时间为201777日至201771712时期间。

2.所有自愿参加核实的供应商均须填写《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以及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ahdlgys@sohu.com邮箱。

注:①《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与承诺书应报送可编辑EXCEL表格格式及扫描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两种格式;②同一供应商申请多个物资中类的,须分别填写对应物资核实申请单。

3.请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平台”)如实填写所申请物资相关信息并在ECP平台中提交核实申请,供应商在ECP平台上提交核实申请截止时间为71812:00,未在ECP平台上提交核实申请将不安排核实

4.《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承诺书、ECP平台填报信息并提交核实申请须全部完成方能报名成功,三者缺一不可。

5.针对国家电网公司在ECP平台发布的最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受理仍在处罚期内供应商的核实报名。

三、关于注册信息变更供应商的特别说明

拟变更注册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请提前申请,尽快完成审核,保证ECP平台上处于“审核通过”状态。2017718日前不能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的供应商,本次将不安排核实。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请关注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发布的以下两份公告。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及信息变更功能升级的通知》(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5644.html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变更证明资料提交的补充说明》(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7192.html

四、核实时间/地点安排

1.核实培训

为保证核实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核实工作效率,安徽公司将于718日下午1430-17:00,在合肥宜临国际大酒店(芜湖路与桐城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行政楼2楼牡丹厅,对参加此次核实的供应商,开展相关培训和集中咨询。

相关供应商可自愿参加,无需提前报名(因场地有限,一个供应商参培人员不得超过2名)。

2.文件核实:

时间:2017725-7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728日,上午8:3011:00

地点:巢湖半汤镇银泉路1号电力疗养院长乐山庄

要求:供应商在递交支撑性文件(纸质)时,应递交一式两份《原件文件目录及签收表》(格式见附件4),工作人员将按该目录签收文件。退还资料时请持递交资料时的《原件文件目录及签收表》原件领取递交的原件文件。

2.现场核实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核实工作要求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附件5供应商核实工作须知”,依照“附件6资质能力核实资料准备提示”、“附件7资质能力核实标准”、“附件8供应商核实指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金具供应商请特别注意查看“附件9 金具供应商电子商务平台填写说明”,根据说明认真仔细填写ECP平台信息。

专家组将针对ECP平台上填写的资质业绩信息开展核实,请各供应商注意及时修改信息,保持ECP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若专家组在核实过程中发现ECP平台上信息与实际不符,尤其是虚增报告、业绩、设备等重要信息的供应商,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将进行现场核实:

①新申请且前期未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供应商;

②前期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但核实结果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③企业资质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重组、并购、划转等情况;

④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生产厂房搬迁、生产设备改造等;

⑤核实专家组或核实委员会认为其它有必要到供应商现场核实确认的。

、供应商廉洁承诺及核实工作人员廉洁情况反馈

为廉洁开展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工作,请参加现场核实的供应商填写附件10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廉洁承诺书》,当场交给现场核实的工作人员。同时为加强对现场核实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请供应商于专家组现场核实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将附件10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反馈表》盖章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ahdlgys@sohu.com邮箱。

七、信息公示

核实工作结束后,将在ECP平台上对供应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范围见附件11),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招标投标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的,将依法向政府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供应商在参与今后的招标采购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将“核实证明”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或提交资质文件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相关辅助性证明材料。因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数据容量大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形的,依法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失败等相关风险。

八、核实结果

核实结果反馈时间: 2017930日前。

国家电网公司针对满足核实标准的供应商在ECP上生成“核实证明”,并公告通知供应商下载。本次“核实证明”有效期至2018930日,在有效期内该“核实证明”可以用于国家电网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农)网项目(协议库存)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国家电网公司针对不满足核实标准的供应商发放“反馈单”。

九、咨询电话

1.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报名咨询:

周芸 电话:0551-63402822

2.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业务咨询:

王艳艳 电话:0551-63605285

3.ECP平台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2017年77


附件: 附件1.总部委托省公司实施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产品目录.xls

附件: 附件2-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省.rar

附件: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 附件4-原件文件目录及签收表.xls

附件: 附件5-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须知.doc

附件: 附件6-资质能力核实资料准备提示.doc

附件: 附件7-2017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rar

附件: 附件8-2017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指南.rar

附件: 附件9-金具供应商电子商务平台填写说明-14年8月修订.doc

附件: 附件10-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和核实人员廉洁从业反馈表.doc

附件: 附件11-供应商信息公示模板.xls